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宾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成立专项小组加强理论学习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刘延昌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五个专项小组,信息宣传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开展跟踪报道等工作,公诉处负责提供情况。线索管理组:负责开通并管理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各类举报平台,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负责案件线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移送、跟踪等等工作。办公室协助提供开通管理邮箱等技术保障。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专项活动方案、整改方案、实施意见,筹备动员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起草工作总结、工作汇报、领导讲话、通知通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对外联络市扫黑办、政法各机关,对内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汇总各组工作情况等工作。正风肃纪组:负责对专项斗争工作中检风检纪、党风党纪开展督导检查,核查处理检察干警涉黑涉恶犯罪违纪问题。后勤保障组:专门负责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检察长办公会、专题会检察委员会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的手机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车辆装备、会议室等保障工作。同时为保证学习质量,制定并下发了《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规划方案、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利用“法言法语小课堂”,专题讲解《办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要点》,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经验。
健全信息共享注重协作配合 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卡台账,各环节认真、准确填录涉黑涉恶案卡信息,以确保上级机关实时掌握案件数据及办理情况。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开展社会宣传营造和谐氛围一是依托“法制三进”,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采取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在县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酒吧、KTV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场所重点宣传,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法制宣传挂图,散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一千余份。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利用“两微一端”、头条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提升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宾县人民检察院力争做好基层扫黑除恶工作,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