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淼,男,1986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双鸭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市局嘉奖、优秀公务员等称号10余次。
立足岗位勇亮剑 打击犯罪显神威
于淼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疫情发生后,举国上下都在抗击疫情时,网络上涌现出了很多谣言,严重的干扰了本市抗击疫情工作的有序开展。身为网警的于淼看后心急如焚,放弃了难得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主动奔赴工作岗位展开疫情防控工作。
在此期间于淼共计排查分析重点人员1000余人,处理网络谣言30余条,打击造谣和传播者15人,为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20年1月26日,双鸭山市一名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这是四方台的,一个人发烧咳嗽传染五个人,跑了没抓着”的视频谣言,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于淼看到该信息后立即对此条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谣言进行了处理,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让李某进行了处罚,同时对李某对谣言进行了澄清,以最快的速度消除了社会上的恐慌。
关键时刻显担当 危急时刻见本色
疫情发生后,市局成立疫情阻击突击队,火线驰援疫情严重的友谊县,于淼同志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友谊县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在卡口防控中于淼尽职尽责、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排查。2月9日凌晨1时许,于淼在卡口检查车辆时得知车上有即将分娩的孕妇,需及时赶到红兴隆管局医院待产,但车辆不满足外出条件。面对此紧急情况,于淼本着生命优先立即向指挥部进行汇报。同时,为了赶时间,于淼同志坚持特事特办,驾驶警车护送孕妇去医院,将整个过程缩短了近20分钟。当天9点许,孕妇家属向于淼报喜并道谢说,“胎儿脐带绕脖两周,但因及时送到已经顺利生产,母女平安”。
前舍弃小家顾大家 坚强后盾勇向
防疫工作开展以来,于淼同志不分昼夜,连续30余天工作在一线,他来不及对家中的父母妻儿道上一声问候。父亲怪他太忙,女儿怪他不亲。于淼同志心中有说不出的自责和愧疚,不能照顾父母他于心有愧,不能陪伴孩子他于心有憾,他可能不是父母孩子眼中的“好儿子”“好爸爸”,但他却是战“疫”场上的“好警察”,因为他知道脚下的这片土地有更多的人需要他的帮助。抬头仰望星空,那份使命、那份担当、那份执着,让他无怨无悔。
他说:“疫情不祛,警察不退!我无悔!”
于淼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先后在双鸭山日报、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刊发,并已报市委宣传部,拟在双鸭山电视台以抗疫一线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刊发报道,于淼同志先进事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