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限制高消费!绥化市这些人被曝光
2023年04月20日 10:02:4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纳入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公开曝光。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来源:极光新闻  编辑:郭丽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