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促成12件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
|
|
日前,在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两级检察院的努力下,刘某等12人与明水县双兴乡双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书,接受征地补偿,至此这12件案件结束了长达七年的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2016年刘某等12人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与村民委员会就被征收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多次群体上访,后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仍然不服向绥化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绥化市检察院张雅洪副检察长主持了12件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案件当事人在主会场明水县检察院参会,绥化市检察院、诉讼代理人分别在绥化市检察院、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云听证方式参加会议。听证中张雅洪副检察长捕捉到明水县双兴乡人民政府和双合村村民委员会均有较强的和解意愿,当事人也存在和解的想法,因此决定启动一体化办案程序,共同展开化解工作。
明水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地缘优势,由检察长王焱牵头,到县乡两级政府走访调查,亲自协商沟通,听取意见。绥化市检察院与明水县检察院也多次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沟通,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分期支付补偿金的建议。时机成熟后明水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协调会上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同意了检察机关分期支付补偿金的建议。会后绥化市检察院、明水县检察院继续推进化解工作,直至2023年3月,刘某等12人签订协议书。本案充分发挥了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和一手托两家的优势,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打开当事人心结,在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之间架起桥梁,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为双方理性平和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供双方参考,从而得以实质性的化解。这12件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绥化市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作者: 来源:绥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