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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和建行某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杜某于2021年1月通过手机银行使用“垦区快贷”向建行某支行申请贷款37.06万元,并与该行线上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垦区快贷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杜某未能履行,且无法联系到本人。2023年3月,建行某支行来到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对杜某提起诉讼。
法庭向杜某送达应诉文书时,杜某拒绝接听电话,按照双方借款合同记载的地址也未能找到杜某。经多方联系查找后,终于确认了杜某的新住址,但几次向杜某送达均未能成功,最终法庭干警在一天深夜将杜某“堵”在了家。
办案法官立即对杜某进行释法明理,充分释明逃避法院送达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边积极与建行某支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杜某分期偿还借款本息及罚息的调解协议。
案件虽调解结案,但鉴于建行某支行在此次借款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将来可能要面临的法律风险,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对该行发出了司法建议,主要围绕信用评估、个人信息、财产状况审查及增加申请贷款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要求申请贷款人提供担保等方面提出问题及切实可行的建议。
建行某支行采纳了司法建议,并及时回函,表示将立即着手对所提出的借款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并运用到今后“快贷”借款业务中。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梳理年初以来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成讼的原因及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中的短板和漏洞,结合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向辖区内多家金融企业集中发送15份司法建议,通过主动对接融入行业管理,取得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积极成效。
送达司法建议时,干警们与金融企业就如何预防和规避借款风险展开了沟通和交流,就司法建议中提出的具体措施交换了意见。金融机构对法院司法建议均高度重视,一致表示司法建议所指出的问题精准、依据充分,提出的建议合理中肯、切实可行,对15份司法建议全部采纳,并一一作出了书面回复和反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