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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防线”何以形同虚设
负责审理此案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谭劲松介绍说,国家对个人按揭贷款条件有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同时,银行内部也要求信贷业务部门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审查评估。
那么,这7.5亿元的巨额贷款又是怎么突破层层“防线”从银行被骗出?
要想获得银行贷款,首先要迈过律师这一关。根据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协议》规定:律师“对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资料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法律见证,对借款人的信誉、资质状况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向银行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
而法院审理发现,负责贷款申请人资格调查的律师孔卫东和战军在办理业务中却存在严重失职。战军说,他开始收到的几份申请都来自华运达房地产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员工及亲属。本来也正常,但后来收了20几个申请都是如此,他就觉得比较奇怪。华运达方面解释说此项目不错,首先照顾内部人员。他无法判断申贷人的资质与所递交的材料是否相符,但还是为这些申贷人开了“绿灯”。
不仅如此,据孔卫东和战军二人供述,他们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只是对申贷人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就进行面签。如果他们不在,就由他们的助理或者其他律师代为办理。而对于发现的问题,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迈过了律师这一关,邹庆等人炮制的虚假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还要面临银行的严格审查。然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徐维联在审批、发放个人按揭贷款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严重失职、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的行为。
该行的信贷员在审查中发现,有的申贷人年纪轻,学历不高,但收入却很高。此外,在电话查访中,一些申贷人还否认自己买房。于是,信贷员将问题反映给徐维联,但他却表示可以继续放贷,甚至说“只要公司是真实的,房子在,就可以贷”。直到2002年上半年,华运达公司开始拖欠月供,并拒不还贷,而且保证金账户里也没钱,徐维联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但此时,巨额的按揭贷款已经落入开发商的口袋。
最终,孔卫东、战军、徐维联等人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2007年,法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孔卫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战军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徐维联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