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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讨要欠款非法拘禁欠债者被判两年徒刑
2009年10月27日 08:56:07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熊某向生意伙伴黄某借款10万元后一直拖欠未还。黄某将熊某限制在一家酒店内催其还钱,却在其身上发现一张符咒,一怒之下将其打成骨折,后黄某被警方拘留。芝罘区法院近日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黄某是烟台某公司经理,与熊某生意往来时,借给熊某10万元,之后熊某一直拖欠还款,黄某多次索要未果。2008年4月的一天,急于资金周转的黄某再次约见熊某,并将其挟持至一家酒店内,从早上10点到下午5点,限制熊某人身自由,向其催要借款。熊某向黄某解释说正在凑钱,并掏出贷款的单据给黄某看,可黄某接过单据,顿时怒火横生。原来,在这些单据中还夹着一张小纸片,在民间俗称为符咒,按方向画着一些符号,还写着一些诅咒的话语。“ 借钱不还,还恶意诅咒。”黄某一气之下,对熊某一顿暴打,致其腰椎左侧横突两处骨折。经法医鉴定,熊某腰部所受伤属轻伤。之后黄某赶往熊某所在公司索要欠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熊某向芝罘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其人身损害的经济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熊某对黄某的非法拘禁行为表示了谅解。

芝罘区法院审理时认为,黄某将熊某控制在酒店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熊某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近日芝罘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记者从芝罘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的为解决经济纠纷而产生的非法拘禁案件为数不少,但在实施非法拘禁期间能够真正讨还欠款的一例也没有。由此办案法官也提醒相关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或者诉讼程序解决经济纠纷,才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出路。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