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银行门口蹲守 盗走取款人后备箱52万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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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门口蹲守盗窃取款人52万余元
41岁的吉林辽源人白某伙同老乡庞某、王某、田某,专门开车来到北京的银行外蹲守,当有顾客拿大包出来并将包放入汽车后备箱后,他们便开车一路跟踪,借机偷取后备箱内大包。虽然只干了一笔,但这一笔却让四人获得52万余元的巨款。今日上午,白某、庞某、王某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接受了刑事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2月11日,被告人庞某、白某、王某伙同田某(另案处理)驾驶车辆尾随被害人李先生至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幼儿园门前,趁被害人李先生下车离开之机,撬开被害人李先生驾驶的轿车的后备箱,秘密窃取被害人李先生放在后备箱内的人民币52万余元。今年2月18日,丰台警方在辽源市将王某抓获,2月19日,在北京朝阳某酒店将白某、庞某抓获。
据庞某等人供述,四人在车上将52万余元的赃款进行瓜分,白某分得15万元,田某分得13万元,王某12万元,庞某12.6万,之后回了老家。
庭上,“我错了,我当初做了伪证”庞某说,作为第一个受审者,他认为自己不是盗窃罪,只是隐瞒包庇。随后出庭的白某也不同意公诉机关对其犯盗窃罪的指控,并称所有一切都是田某干的,自己并不知情。而最后一个出庭的王某倒是承认自己盗窃,不过他将主要责任推在了另案处理的田某身上。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作者:曹静 来源:中新网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