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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30日讯 (记者 杨尚峰) 4月3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公司房产、设备、13台车辆进行冻结。对此公司董事长焦英霞与其丈夫、儿子名下8处、建筑面积3590.45㎡房产档案进行了查封、冻结。已查封资产总估值超1亿元人民币。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平介绍,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英霞实业公司”)未经任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原始股”、“产权股”、“期权股”、“有奖销售”等投资名目,以月返本金3%-6%的高息为诱饵,从2003年开始,非法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哈尔滨市公安局当年组织警力对英霞实业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08年12月25日依法立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调查,英霞实业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1999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焦英霞,女,现年57岁,现住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00号,经营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天顺街49号,经营范围包括有机绿色种植基地、生产营养保健食品。该公司2003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11.1万元,2004年12月增至人民币8500万元。与其关联的企业国内共有13家,包括英霞科技有限集团公司、绿色仙禾有限公司、英霞汇丰科技有限公司等,除英霞实业公司外,其他注册公司均无实际业务。另外,英霞实业公司境外注册1家公司,为法国中龙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查也无实际业务。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焦英霞以英霞实业公司为依托,自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推出“期权股”、“产权股”、“原始股”、“入股权”、“网络销售”、“有奖销售”等10种名目的“投资产品”,通过该公司所谓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以互相介绍的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员到英霞实业公司分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3号、300号,南岗区鸿翔路3号,南岗区天顺街49号,道里区南湖路1号的五处销售地点投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推荐成功后可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好处费。该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资款除部分用于投资买地建厂、购置生产设备、办公用品、人员开销、日常支出外,其余用于高息返利。
据统计,截至2009年4月29日,共有319人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非法吸存数额达人民币8644.17万元,还有一些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巨大。
英霞实业公司非法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9年3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对焦英霞依法刑事拘留,4月22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经对查获的该公司财务会计账目等资料进行司法审计,对7名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其中1人被批准逮捕,对13名在逃人员网上通缉。
王平介绍,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希望投资者依法、合理地反映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有关情况,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案件、追缴赃款提供有价值线索。
公安机关指定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9号,联系人:张警官、战警官,联系电话:82601745转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