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2009年05月04日 16:43:5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0

  
  (××××)×民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作者:    来源:东北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