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婚证明”并不能证明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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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17日讯 市民李宇计划在哈尔滨道里区购买一套刚开盘的楼房,在办理商业贷款时,银行要求他开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0日,还是单身的小李来到哈尔滨道里区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据记者了解,自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来,哈尔滨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数量不断增加,但民政部门表示,他们开具的这种“未婚证明”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的婚姻状况。
南岗区民政局:
每月开千份“未婚证明”
哈尔滨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李春英科长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每月要开具1000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未婚证明”的人大多三四十岁。李春英说,当事人只要持户口本、身份证和自己写的未婚声明,在该区婚姻登记机关又查询不到婚姻记录,他们就可以给开具“未婚证明”。至于当事人在其他婚姻登记机关、其他时间是否办理了婚姻手续,他们不得而知。所以从理论上讲要证明当事人未婚,需要全国民政机关都给当事人出具一份这样的证明。
要办“未婚证明”的地方挺多
哈尔滨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王海燕处长说,我们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严格来讲,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但是,如果民政部门不给开,市民的许多事儿就办不了。因为在实际生活中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地方有很多,如到银行贷款、外出打工、户口迁移、遗产分割、房产交易、出国留学等。
律师:没有部门能证明未婚
黑龙江脉唯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明说,目前没有哪个部门能确实证明当事人的未婚状况,新的《婚姻法》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的权利。有关部门为方便工作需要“未婚证明”,这让市民很为难,这在全国都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作者:于海霞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