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一打工仔趁老板熟睡偷走营业款 两天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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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7月10日讯 2008年11月4日凌晨4时许,郭某在爱民区一台球厅打工时,趁老板熟睡之机,将其存放在台球厅吧台内的营业收入4600元盗走。两天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部分赃款已被其挥霍。案发后,郭某的亲属随即将4600元钱全部退还给被害人。
近日,爱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了解,郭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08年9月2日刚刑满释放。去年他再次实施盗窃,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庭依法判处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魏东晖 王惊黎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