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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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水平,促进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日前,河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安民警走访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意见》规定,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市、县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走访群众工作。省、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一个社区(村)、一个基层所队作为常年联系点。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三天以上到基层调研,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走访辖区群众,征求意见,掌握实情;省、市、县公安机关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利用半天时间,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协调解决问题。对矛盾集中、案件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包案督办,协调落实解决问题;省、市公安机关各处室至少与基层一个所队建立固定的联络指导关系,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有针对性地至少与一名群众建立固定的帮扶关系,各级公安机关每季度至少组织民警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一批群众就业、子女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现实问题。
作者: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李富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