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拨500万元奖励举报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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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昨日公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深圳市将每年财政拨款500万元作为专款,由市公安局作为举报奖励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举报人举报线索被查证后,举报人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获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万元。
据了解,2008年以来,深圳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的线索就超过10万条,颁发奖金超过200万元。深圳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申少保说,有奖举报在深圳已经不是首次,但这次制定专门制度,对有奖举报工作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如果不够,举报的线索比较多,公安机关按照有关程序向市财政提出新的申请。如果资金用不完,将会滚存到下一年,不能挪为他用。
作者:全良波 来源:中新网—羊城晚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