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近日,哈市道外区法院和哈市道里区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哈市供排水集团应承担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合计有27000余元。判决下达后,哈市供排水集团又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郑树林和付丽艳展示伤腰

伤者拍下的肇事深坑
1 夫妻不慎坠坑摔伤
郑树林今年47岁,是哈市道外区居民。24日,记者来到他的家里,他说,他不愿再回想起那恐怖的一幕。
去年8月10日凌晨,郑树林骑摩托车载着妻子付丽艳沿哈市道外区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哈市油石厂路段时,突然摩托车前轱辘扎入前方一个深坑内,随之他和妻子被摔到坑内。
“坑里全是积水,与路面拉平,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出是个深坑,而且在路中间,所以我就没有躲避。”郑树林说,“最危险的还不是掉入坑内,一台大货车跟在我后边,看见我和爱人掉坑里了,司机马上躲避,大货车从我爱人身边紧贴着过去了。”
付丽艳告诉记者,听到“呼”的一声,当时她闭紧眼睛,以为这下完了。
郑树林说,坑大约有60厘米深。
2 修冒水管线挖开道路
郑树林说,当时摔蒙了,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我和我爱人受伤最重的就是腿部和膝盖部,腿上全是血。”
一名市民打电话报警。交警到现场后发现这并不是交通事故。郑树林给记者提供了当时交警部门的出警记录:不知道什么单位在此施工将路面挖开未及时回填,导致该驾驶员掉到坑里,伤势较重。
市民随后又拨打哈市市政指挥中心的电话,经哈市市政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确认,该坑系哈市供排水集团道外供水公司维修冒水管线所挖。
接到市政指挥中心的电话,哈市供排水集团道外供水公司的两名值班人员赶到现场,查看现场后,建议郑树林和其爱人先到医院治疗,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办理。
郑树林夫妇被送到哈市第四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郑树林为左小腿外伤,住院期间需二级护理,出院后休息一个月,定期来院复查,左下肢功能需练习;付丽艳的诊断是,右腿膝盖外伤,需要二级护理,出院后需休养6个月。据郑树林说,他在医院住了31天,付丽艳在医院住了25天,二人共花去1万余元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