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工商局:贵重物品丢失不负责属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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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8月13日讯 8月11日上午9时,市工商局合同科会同建华工商分局联手出击检查,对有“霸王”行为的4家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9时10分,工商人员来到“拉丁红”皮具专卖店,店内特价区销售的皮具标着折后价格,工商人员查看了该店经营执照后发现,该店为顾客开具的销售单上明示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不仅如此,为加深顾客“印象”,销售时,此内容还要当着顾客面再手写一遍,彻底断了顾客“退换”的后路。工商人员当即告知店员、店主,该店这种行为违反了《黑龙江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须7日内改正,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9时45分,工商人员又来到中华路142号新东方旅行社。查看其相关规定后,工商人员迅速告知旅行社负责人,店规中“出现单男单女,或调配三人间,或包补房差”条款是商家在转嫁经营风险,把本不该消费者负责的住房差价强加给消费者,属霸王条款。经营者表示,将立即修改相关规定,还公平于消费者。
10时16分,工商人员走进西园小区的鑫源大众浴池,“贵重物品免费寄存,丢失概不负责”告示正对店门口,店内人员被告知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顾客人身及财产安全,该告示属霸王条款,必须立即撤下。随即,工商人员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10时50分,电大附近的超人网络世界店内“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的店堂告示也被通知立即整改,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建华工商分局副局长赵广玉介绍称,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意在“消灭”违规合同格式条款,如过了整改限期“霸王条款”依旧我行我素者,工商部门将对其严厉处罚。
作者:景旭 廉玉晖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