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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贵州买妻遭骗婚 对方亲戚全是冒牌货
2009年08月18日 09:17:4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犯罪嫌疑人小雯

  7月31日下午,一伙村民揪着一名少女急匆匆跑到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他们家的李明花3万元从贵州“娶”回了这个少女,没想到“新媳妇”乘家中没人准备逃跑。他们一家人追至余江县城,才将“新媳妇”截获。

  “新媳妇”自称姓欧,今年22岁,贵州省大方县人,并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当问及为何骗婚时,她大喊冤枉,称自己是被人拐卖过来的。办案民警上网核实她的真实身份。经查发现,“新媳妇”的身份证是假的。经过较量,“新媳妇”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名叫小雯,今年17岁,贵州省安龙县人,父母均外出打工,为牟利与人合伙实施婚姻诈骗。

  单身青年巧遇“热心红娘”

  李明今年24岁,余江县马荃镇人,家境还算殷实,但由于李明老实本分,不善交际,多次有人帮他介绍对象,女方均拒绝,为此急坏了李母。

  7月10日,李母认识了摩的司机“胖子”,并让其帮忙给儿子介绍对象。“胖子”称自己的朋友“老汪”在贵州有熟人,可帮忙买个女孩回来。李母表示赞同。

  几天后,李母接到“胖子”的电话,让她带上钱与儿子李明一块赶到火车站。在火车站,李母认识了余江县洪湖乡人“老汪”。7月17日,他们一行4人乘火车赶到贵州省毕节市,找到了外号叫“老居”的“红娘”。

  “老居”热情接待了4人,第二天便带他们去相亲。3次相亲后,李家母子相中女孩小雯。小雯家有一个70多岁的“奶奶”,还有一个“叔叔”和“姑姑”。“奶奶”告诉李母,小雯的父母都外出打工,她的“叔叔”和“姑姑”可以做主。大家坐下来商谈后,当即签订协议,由李家支付1.8万元礼金。李母先付了5000元定金,剩下的返回余江后再给。

  第二天,小雯在“叔叔”和“姑姑”的陪伴下,随李母等人坐车返回余江。回余江后,李明和小雯在的“胖子”带领下,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李母按协议付给了小雯的“叔叔”和“姑姑”剩余1.3万元。

  最初几日,李家人害怕小雯逃走便日夜监视。但发现小雯并没有什么异常举动,而且还领取了结婚证,便逐渐放松了警惕。7月31日,小雯乘李家人都不在家时逃了出来,由于人生地不熟,还是被李家人给截住。

  骗婚团伙成员分工明确

  小雯被抓后,根据李母的描述,办案民警立即找到了“胖子”和“老汪”。“老汪”交代称他是经朋友介绍才认识了“老居”,其余的人他都不认识。小雯落网的消息对方可能还不知晓,民警决定用“老汪”作“诱饵”将对方钓出来。在“老汪”的积极配合下,8月7日,“老居”果然上钩,被民警抓获,而嗅觉灵敏“叔叔”等人闻风而逃。

  “老居”今年62岁,贵州省大方县人,在诈骗团伙中专门充当“红娘”。小雯的“奶奶”、“叔叔”、“姑姑”都是假冒的,均为诈骗团伙的成员。其中“叔叔”为“鸽头”,小雯等女孩则为“鸽子”。

  警方提醒农村大龄男青年,找外地女性做伴侣,一定要核查其真实身份,即使身份证准确,也要以感情作为婚姻基础,切不可花钱买媳妇,到头来人财两空。

作者:    来源:大江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