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公司董事长非法吸储1.7亿元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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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逃犯身份十多年的浙江男子,冒用他人姓名和身份,两年内非法吸储人民币1.7亿余元。8月24日,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琚金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案开庭审理。
2006年7月,琚金芳(曾因经济犯罪被警方网上追捕)伙同海门市三星镇招商办工作人员钮某,“策划”成立南非独资企业南通古林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古林公司)。钮某找南非人陆某帮助提供外币并虚构假外商李某出钱投资,由琚金芳提供公司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在工商部门办理公司登记相关手续,注册资金500万美元,琚金芳以江某的名义担任该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古林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1001万美元。经公安机关查实,古林公司注册资金及增资资金在取得工商登记之后均被转走,已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
从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底,琚金芳以古林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名,非法吸储高达人民币1.7亿余元,造成60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琚金芳“借款”时承诺的“还款时限”一般都较短,大多在三个月之内,最短借期仅为10天。到案发为止,大多数吸储对象没能从琚金芳手中追回欠款,他们当中少的损失10多万元,最多的损失达1000万元。
作者:徐德高 来源:中新网—检察日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