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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在网上散布公务员谣言被判犯诽谤罪
2009年08月31日 11:23:09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遂宁一在乡村林业站工作的青年邓永固多次举报所在部门的领导有违法行为,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相关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邓永固认为这样的处分过轻,认定“纪委与违法人蛇鼠一窝”,并在网上开博公布纪委相关人员的电话和姓名。去年10月,公安机关以其涉嫌犯诽谤罪刑事拘留了他。记者昨日获悉,蓬溪县法院一审认定邓永固犯诽谤罪,但其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已书面向受害人道歉,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邓永固已被释放。

  去年10月17日,邓永固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蓬溪县法院于今年4月20日和7月,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永固在其某网开的博客中发表《铁证举报遂宁市纪委的腐败》的帖子,捏造何某、朱某、曾某、张某等四位领导干部贪赃枉法、蛇鼠一窝、腐烂变质等事实,将上述四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在网络上公布,传播范围广泛,贬低受害人的公众形象,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受害人产生非议、诘难,降低受害人的公信力,损害了四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名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永固犯诽谤罪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邓永固对上述四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进行诽谤,致使他们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上网散布谣言,其行为败坏了党政工作人员和党的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群众中形成错误导向,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开展。

  鉴于邓永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已书面向受害人道歉,法院一审判处邓永固犯诽谤罪,免予刑事处罚。

作者:蔡小莉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