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内弟因鱼塘打鱼闹纠纷 由言语相向发展到拳脚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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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18日讯 富裕县塔哈乡冯屯村农民董某与张某系姐夫和内弟关系。去年董某承包了一个鱼塘,今年6月24日,董某以6000元的价格把鱼塘卖给了张某,二人签订协议要求董某必须在20天之内把鱼打捞出来,否则鱼塘里的鱼就归张某所有。由于当时正值繁殖期,捞鱼会人为地造成损失,董某就打算到秋天再捞鱼。
董某想,眼瞅着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临近,把鱼塘里的鱼打捞出来,一定能卖上好价钱。9月15日,董某就找了几个人去鱼塘打鱼,结果遭到了张某的极力制止,二人由言语相向发展到拳脚相加。
塔哈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最终做出调解,鱼塘里的鱼归张某所有,考虑到董某投放鱼苗和前期管理等因素,张某补偿给董某5000元钱,双方握手言和。
作者:张爱民 李勃 廉开华 王玫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