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撞翻“大象” 一面包车主肇事逃逸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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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30日讯 2009年11月22日06时10分许,在平房区哈五路与江南中环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R11568号斯太尔重型半挂车侧翻在江南中环路南侧沟内,一辆黑A90645号松花江面包车也翻入沟内,松花江面包车驾驶人弃车逃逸,道路南侧路灯杆被撞倒,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五、六万元。
交警平房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勘查。经对现场进行认真、仔细勘察,民警在车内发现半张碎纸,上面记载着某工厂保安抓获偷窃者的简单情况,其中提到一名“徐某”的保安员。事故科长王达和民警刘琨经过3天对平房区近30家工厂的走访和调查,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终于在平房区某工厂找到了“徐某”。经调查,警方把肇事逃逸人锁定为在平房区某保安公司保安员的范德军身上,并于2009年11月25日将范德军传唤到平房交警大队,通过对范德军展开心理攻势,和耐心劝导,范德军承认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原来,2009年11月22日早晨,范德军驾驶黑A90645号松花江面包车,在江南中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哈五路交叉路口时,与在哈五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陈利君驾驶的黑R11568号斯太尔重型半挂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范德军弃车逃逸。事故发生后,范德军跟同事谎称自己的车被盗了,企图逃避事故责任。
经查范德军的准驾车型为C3,只能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他所驾驶的黑A90645号松花江面包车为套牌车。范德军因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以及挪用号牌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合并罚款6000元处罚。
作者:赵鹏 来源:东北网 编辑: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