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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今年与辖区各系统75家单位建立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努力推进防止权力失控的阳光工程,形成了系统联动、重点制控的社会大预防格局。
(一)服务教育系统,实现“三新”该院抓住工程招标、单位进人、职称评聘、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管理收费和专项拨款管理等7个职务犯罪危险点,与区教育局党委联合组成专项调查和检查组开展调研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对策。一是制约机制创新。对可能出现的隐患风险,制定出监督防范违法违纪发生的配套措施,帮助完善学校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聘人招生、基建发包、教材采购等9个方面制度建设200余项,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二是监督体系更新。帮助各学校建立了内部事项公开制度。
(二)服务税务系统,推进“五化”。该院有计划地深入到税务机关开展预防教育,在区国税、地税开展了实现税务工作严格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五化”活动,即执法守纪规范化、岗位责任明晰化、服务要求制度化、服务过程简单化、服务手段科学化,保证了税务机关的各执法工作环节有效的接受监督,保障向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服务农村建设,推行村务公开。该院针对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农村开发与建设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各类经济、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实际,多次与区农工委召开检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共同查找、分析发案原因,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对策。成立宣讲团,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目前已培训140人次,组织农民群众听法制教育报告2场。与区农委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检察建认,帮助建立加强村民监督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深入到各村屯讲解宣传并督促落实,真正保证了村务公开,使新农村建设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四)服务重点工程,打造“双优”。该院落抓住重点建设工程这一预防与服务工作的重点开展案前预防,对辖区7项重点工程进行事先和同步预防,由于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至今没有发生职务犯罪和重大违纪案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评定为优秀,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的预防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