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案六人获刑 关键人物3月1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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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庭审现场。 新民网资料图:通讯员 杨克元 供图
2009年6月27日,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楼楼体倒覆。 新民网资料图: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昨天记者从闵行法院了解到,目前已收到3名“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被告人的上诉状。另悉,“倒楼案”主要责任人阙敬德和张志琴将于3月1日在市一中院受审。
2月11日,闵行法院对“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张耀杰有期徒刑5年、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陆卫英有期徒刑3年、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乔磊有期徒刑3年。昨天是法定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据闵行法院介绍,秦永林、陆卫英、张耀雄三人已提出上诉,夏建刚明确表示不上诉,目前未收到其余2人的上诉状。
记者另悉,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发生后,原梅陇镇长助理、梅都公司“二股东”阙敬德因涉嫌贪污被依法逮捕。
此外,阙敬德因在事故调查中被发现涉嫌违法、违纪、违规而被立案调查。他担任的梅陇镇镇长助理一职已被闵行区区委认定为任命无效,他另外的多个头衔也已被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而张志琴任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也被查出涉嫌贪污。记者了解到,阙敬德、张志琴将于3月1日在市一中院受审。
作者:忻意 来源:劳动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