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官员卖假地质报告 受审时喊冤称被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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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华被控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昨日出庭受审。番法宣/摄
广州地质调查研究院一副部长受审,记者调查方式成控辩焦点
新快报3月4日报道 花2.5万元就可买份假地质报告,随之挖山取土牟取巨额利润,本报近日独家报道了广州地质调查研究院质量审核部副部长罗锦华收钱替人出具假地质报告一案。罗锦华因此被控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昨日上午在番禺区沙湾法院受审。庭上,罗锦华及其辩护人均称记者“钓鱼执法”诱人犯罪,不能作为证据采纳。 开假报告收2.5万今年44岁的罗锦华是广东丰顺人,案发前为广州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质量审核部副部长。
2009年7月10日下午,广东某电视台记者根据群众举报,为调查广州市地质调查研究院预警室主任刘永全(另案处理)出售虚假《广州市地质灾害应急点调查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造成番禺区大石街冼村出现假借治理地质灾害为名、挖山卖泥的问题,前往广州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暗访(暗拍)。经该院预警室副主任黄健民(另案处理)介绍,记者找到罗锦华。
“我是被记者陷害的”记者假借广东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需要在本区扩建仓库、开山挖土的名义,向罗锦华提出购买《报告单》。罗锦华和黄健民出具了一份编造灾情、夸大险情的虚假《报告单》,并现场收取了记者给予的2.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锦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忏悔、哭穷、愤怒、喊冤……罗锦华称“被”犯罪。
昨日庭上,个子不高的罗锦华大步走上法庭,或许早知家人都会前来旁听,一上来他一直满脸笑容地挨个和旁听席上的家属打招呼,以至于忘记关注脚下,走进旁听席时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不忘招揽回头“生意”昨日庭上,罗锦华称出具地质报告并非自己的职权范围,故其还是事后向黄健民要的空白报告单,并拉上黄一同作业,他坦言出具地质报告是免费的。
对于收钱出售假地质报告一事,罗锦华承认确有其事,但他当庭喊冤称自己是被人陷害,称当日是该院预警室副主任黄健民将两名记者介绍过来的。两记者要求他帮忙出一份假地质报告单,他开价6万元。双方随后谈定价格为2.5万元。
据参与暗访的记者的证词称,临别时,罗还说“以后有这样的事(买报告)再来找我”,公开向其招揽生意。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