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图便宜购买被抵押车辆 车被收回起诉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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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时下,能够拥有一辆私家车,是大多数无车族的一种渴望。拜泉一男子为图便宜购买被抵押的别克车,却没有预料到卖车人“不讲究”迟迟不还贷款,致该车辆被贷款公司强行收回,由此买卖双方涉诉。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于近日在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
2013年8月22日,卖车人付某与买方郑某签订车辆买卖协议书,约定付某以20万元的价格将已设置抵押贷款的别克车一台卖给郑某,当时未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同时约定该车辆的抵押贷款15万元由付某负责偿还。车辆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完成了实际交付。可令郑某没有想到的是,付某却“不讲究”未按规定时限偿还贷款,贷款公司将抵押车辆强行收回。郑某一气之下将付某告上法庭,要求退回购车款20万,并承担诉讼费用。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但该车辆买卖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被告付某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贷款,致原告郑某所购车辆被贷款公司强行收回,被告付某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订立合同时原告郑某所期望的合同利益,致所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构成严重违约,故应依法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书,并且被告付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退还原告郑某购车款2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张喜军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