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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几年来,拜泉法院富强法庭,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全力构建“和谐审判”格局,较为出色地完成了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几年来审结各类案件1386件,其中调解结案1152件,裁判结案234件,调结率达到83%以上。
发挥调解优势,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新方法
一是不断创新为民服务的新模式。强化服务意识,为当事人排难解忧,尽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采取了一系列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新举措,在向当事人发放便民诉讼服务指南的同时,还实行了“三卡、四心、五不、六个一”制度,受到当事人的欢迎。
二是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新方法。该庭结合多年的审判实践,处理辖区纠纷分“三步走”。所谓“三步”,是指在庭审前、庭审中和庭审后这三步。一是庭前调解,是在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时,针对大多数被告对相关事实的陈述往往是在朴实、真实和可靠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就及时进行调解。二是庭中调解,在庭审过程中,根据庭审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案件的事实已基本清楚,又具备充足的调解基础,不失时机地进行调解。三是庭后调解,在庭审结束后、案件宣判前再进行调解,由于此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怀有猜测心理,特别是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其不利的一方当事人,考虑到即将到来的判决结果,心理压力比较大,通过调解减少损失的愿望比较强烈,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通过判决前进行调解,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是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新路子。在严格执行院里制定的审判流程制度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审限。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根据简易案件多的特点,该庭制定了“1、3、5、10”提速办案方式。即对简易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都到法庭起诉的,基本当天就能结案;一方到法庭诉讼的,三日内结案;对于一次开庭不能定案的,五日内再次开庭结案;对于办案人一时拿不准的案件,需要共同研究的,需在十日内结案。这样一起简易的民事案件,正常三天就能结案,最迟不得超过十天,办案时限大大缩短,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他们还大胆地实施了扩大调解适用范围,对要求举证期间和答辩期间的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的案件适时启用庭前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省了诉讼的资源。
四是不断创新判后答疑新机制。对于裁决后,当事人有异议的,他们能够就所依据的相关法条对当事人耐心解释,如当事人仍不能理解,他们还充分交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可能会有的裁判结果,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努力打造节约型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