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65岁包工头被错关389天 获国家赔偿9.1万(图)
2015年01月07日 15:05:21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为了给自己洗清冤屈,高国栋看了几十本法律书

  关注理由

  被错关了389天后,65岁的高国栋如今重获自由和清白。去年9月,他收到闽清县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之后,他收了国家赔偿金共计9.1万元(现金)。事件的缘起是,从2011年以来,闽清县公安局以高国栋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其抓获,随后,高国栋被刑拘——逮捕——提起公诉。

  如今,高国栋依然在学习法律知识,看过的法律书叠起来有一米多高。但他一直想不明白:“为何一起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会被搞成刑事案件?”

  错关389天后,当事人仍相信法律

  去年9月,闽清县的高国栋收到了闽清县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上面写着:“高被抓获、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先后被限制人身自由389日,共应支付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8068.41元;支付高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对高口头赔礼道歉。”

[1]  [2]  下一页  尾页
作者:    来源:东南网  编辑:郑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