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督办哈尔滨“1·2”火灾等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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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月8日讯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近期已将哈尔滨市“1·2”火灾事故等4起重大事故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严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这4起重大事故还包括北京清华附中“12·29”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广东佛山富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爆炸事故,云南大理巍山县“1·3”火灾事故。最高检要求,有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立足检察职能,严肃查办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要坚决依法查处。
据介绍,在把上述事故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的同时,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派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有关人员赶赴广东等地,具体指导案件办理,北京、广东、黑龙江和云南等事故发生地检察机关及时成立了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对事故所涉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目前,案件各项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作者:肖劲彪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