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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均属划拨土地 律师:不应收取停车费
2015年01月15日 09:59:0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1月14日讯 (记者 许诺 郎艾迪 王忠岩)近期许多市民向东北网反映,哈尔滨市区内多家公办医院均设立收费停车场,且收费较高。对此,律师表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该土地。

  在记者走访的14家公办医院中,除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外,其余公办医院设立的停车场均收费且额度较高,一般两小时以内收5元,以后1元/小时,24小时收费15元到40元。

  记者在哈医大一院采访一名刚驶入停车场的患者家属李某,他表示如果在医院外停车费会更贵。“母亲住院一周了,带母亲买了衣服,再送母亲回医院,停俩点就是10块钱。”李某说。

  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带孩子“静点”的市民王某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因感冒在该医院开了九天的药,费用800元。治疗期间,他要连续九天将车停在医院,每天停至少3小时,停车费用至少要135元,这些都是在医院的额外消费。王某说,就打个“点滴”,停车的费用就超过医疗费用的10%,有点贵。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查看相关资料后表明,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三、四院、哈尔滨市第一、二、四、五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等单位,均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对此,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张志民律师表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该土地。医院作为公益事业单位,无论该收费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均不应利用划拨土地收取患者或相关人员停车费。

作者:许诺 郎艾迪 王忠岩    来源:东北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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