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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2月3日讯 (记者雷蕾)记者2日从省综治委获悉,2014年,黑龙江省公众公共安全感和“平安黑龙江”建设群众满意率较上年提升,分别达到95.38%和95.62%。全省没有发生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有严重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和有严重影响的公共安全重特大事故(事件)。网民对“平安建设”满意率达95%以上。
2014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组织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以“平安黑龙江”建设为载体,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严防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为推动全省“五大规划”战略实施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确保全省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做出了新贡献。
全省八类严重刑事案件比上年同比下降19.4%(其中杀人案件又下降11.9%)群体性事件总数及参与人数大幅度减少;刑事案件总量继续下降;八类严重刑事案件比重减少;治安案件总量减少;火灾、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大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4年,全省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为83.6%,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率为59.8%。
各地坚持开展“命案必防”工作,努力消除可能引发命案的各种因素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下大气力防止“民转刑”命案发生。据统计,我省公安机关命案立案数持续下降,比上年减少3.96个百分点,有46个县(市、区)实现“零命案”,一大批社区(村)实现刑事案件零发案。
深入开展“三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年初,省综治委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据统计,全省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共组织工作组14441个,发动干部群众187万人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公共安全问题共30540件,调处化解29870件;排查发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1216个,已整治1205个;排查发现公共安全隐患30249个,已整改30228个。
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全省3150个城市社区进行“划网分格设长”。以原居民小组为基础,将每个社区重新调整为10-30个网格,每个网格辖100-200户居民,每个网格设一名“格长”(居民小组长),逐步建立起“联系群众无盲点、网格对接无缝隙、社区服务无遗漏”的社区管理服务网格体系。目前,全省已建立县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64个,覆盖率100%;乡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215个,覆盖率94.1%;社区(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8488个,覆盖率95.2%,实施网格化的社区(村)7924个,覆盖率87.44%。
全面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目前,省、市、县及林业、垦区系统三级投入近2000万元建成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安部门适时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查整治工作,对涉及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实行倒查,对责任民警责任追究;教育部门接受16.34万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放开中考和高考的招考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取消户籍限制;民政部门推动实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样标准的临时救助;卫计部门将70余万流动人口纳入健康管理,实现与常住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1024场,吸纳34余万人就业,有组织劳务输出14.7万人。劳动监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认真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排查全省用人单位(含建筑项目)2462个,追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0.98亿元,解决4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占现有案件578起的75%),为1.6万名农民工讨回1.93亿元拖欠工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