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同事未遂致人受伤 被判赔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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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马某约女同事孙某吃饭时企图强奸未遂,女同事拼命挣脱结果从三楼窗口坠落摔伤。马某获刑后,孙某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5万余元。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判决马某赔偿3.7万余元。
孙某毕业后到密云一家工厂实习,实习生与工人平时都被安排住在公司宿舍楼内。工作期间,马某对孙某心存好感。去年5月的一天,马某将孙某约至三楼宿舍吃饭。在宿舍内,马某采用按肩膀、掐脖子等手段,试图强奸孙某。但由于孙某强烈反抗,马某没得逞。孙某挣脱到三楼窗口呼救,结果坠楼受伤。
警方接警后将马某抓获。经查,此人以前就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密云法院以马某犯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而孙某又提起诉讼,要求马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多元。
密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欲与孙某发生性行为,导致被害人受伤,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赔偿。
作者: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