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帮忙偷鱼 案发反被举报悔不当初
|
|
平安龙江网讯 “我没钱花了,晚上你帮我上渔行整点鱼卖吧”。黑龙江省抚远县无业男子杨杰在孙立明的撺掇下去鱼行行窃。案发后,孙立明协助公安机关将杨杰抓获。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孙立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0月18日凌晨,被告人杨杰、孙立明来到抚远县一鱼行,分三次将鱼行内价值人民币5400元的两箱鳡条和价值2600元的鲟鱼盗走。盗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8000元。随后找人帮忙将鱼卖掉,得赃款1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杰、孙立明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杰、孙立明均系主犯。孙立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系立功,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艳凤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