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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最牛大妈旅游被“黑” 组团PK霸王条款
2015年03月16日 10:09:0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3月15日讯 日常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多如牛毛,仅靠3·15维权日这一天是“解不了渴”的。有时消费投诉与监管平台往往力不从心,这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诸多障碍。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敢于伸张正义、维护个人权益或帮着他人讨要公道的“维权小人物”层出不穷。在为这些“平民英雄”鼓与呼的同时,我们也建议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多一些较真精神,要学会保护自己,既要敢于大声说出来,还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定信念。相信,今天学会“刨根问底”,明天才会消费不吃亏。

  1)“最牛大妈”窦玉芬

  旅游被“黑”组团PK霸王条款

  “最牛大妈”窦玉芬

  今年66岁的窦玉芬,是一个爱旅游的大妈。之前和小区居民们报团旅游都很顺利,唯有去年的云南之行,在报名时,被告知“超过50岁的老年人要加收300元的费用”。面对这样的“霸王条款”,窦玉芬等一行10人决定,先报名旅游,留好证据回来再投诉。事后,面对确凿的证据,超过50岁的7人被加收的300元报名费,均被如数奉还。

  抱团旅游

  被告知每人加收300元

  2014年4月,窦玉芬等10人合计着要去旅游,正好看到了某旅行社“云南团13天游每人2800元”,大伙儿动了心,第二天就去报了名。但工作人员说,“按身份证算,超过50岁,每人要加收300元。”窦玉芬立马问出了为什么?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

  窦玉芬和其他人又去了其他4家旅行社询问情况,结果得到的都是一样的回答。她觉得很奇怪,以前出去旅游报团,都没有遇到这样的规定,为什么这次就有呢?她询问有什么法律条文这样规定?工作人员摇头。她同时也向哈市消协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明文规定有“加收50岁以上老年人的旅游费用”。

  窦玉芬和其他人商量后,决定还是去报名,她打算留好证据,等旅游回来后再去投诉。

  巧留证据依法维权

  旅行社在给他们开具收据时,原打算是开在一起的,但是窦玉芬坚持要求分开开收据,按照身份证年龄划分,未超50岁的3人收取2800元,超过50岁的7人收取3100元。在报名后,她还嘱咐大家各自留好收据。

  在跟团游玩过程中,他们遇到了来自北京、天津等地的旅游团,窦玉芬私下和其他地区旅游团的老人进行了交流,发现大家都被收取了300元的额外费用,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均做不出明确解释,只是说就这么规定的。

  一周举证钱退回来了

  面对全国都存在的不成文规定,窦玉芬没有认为是理所应当,她要努力一试,如果投诉成功,也可以给全国被加收费用的老人作一个借鉴。回到哈尔滨后,她就独自来到了哈市旅游监察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表示,证据不全,除了旅行社开具的收据和相应游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要有其他人的委托书。回去后,她用了一周时间进行材料收集,要来了大家手里的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再次来到哈市旅游监察局,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备案调查。

  第二天,窦玉芬接到旅行社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通知他们协商解决,并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要退还每位老人多收的300元钱。她们去取钱时,窦玉芬等老人还建议旅行社方面,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不仅是不合法行为,还有损老年人的利益,也希望能有更多老年人在遇到这种事时,能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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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姗姗 梁庚文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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