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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为确保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的实施,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从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始,即迅即启动“新民诉法解释学习月”活动,分层次、多举措、渐进式地掀起了新一轮学习热潮。据悉,这是继今年2月4日该解释正式施行之日起开展为期十天集中学习之后的再学习。
一是强化示范带动。2月25日,该院当天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新民诉法解释,进一步加深对“解释”制定背景、过程、原则及主要内容的了解,并对立案登记、第三人撤销之诉及执行异议之诉等突破性的规定作了具体解读。何文平院长指出,要把学习新解释上升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尤其是审判人员反复认真学习,切实强化程序、诉权、证据、效率、诚信和监督六种意识,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和新要求。
二是强化系统学习。新民诉法解释全文共23章552条,计6万余字,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为保证学习效果,该院将“解释”全文分解为四部分开展阶段学习、阶段测评。从市委党校聘请两名民法专家先后为全院干警举办了四场专题讲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内部学习48场次,交叉座谈9场次。同时,面向全院干警创新建立了学习讨论微信群,现已发表讨论信息4800余条,收效显著。截至目前,全院共开展学习情况口头抽检57人次,分类闭卷书面测评6场次,达标率100%,优秀率超过90%。
三是强化实践检验。首先,针对新民诉法解释精神,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现有做法与之不一致的,全部及时纠正。其次,要求各部门在办案中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时宜的既定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将“解释”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有序梳理成表格的形式印发,提醒办案人员避免出错。再次,责令审管办、审监庭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2月4日以后的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律文书做好检查和反馈工作,确保“解释”精神的全面、深入、准确执行。
如今,该院形成了学习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新高潮,全员做到了熟知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较好地掌握了司法解释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自觉贯彻和践行,使该院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更加程序化,更加严格化,更加阳光化,使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并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