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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广州举行的一个有广东省多个城市参与的工作座谈会上,记者发现,去年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市,8个与会单位的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
这次会议是监督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记者在会务材料中看到,深圳市与会的有10人,来自8个单位,还有司机8人。
会议牵头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主任李宇东告诉记者,深圳前来开会的10名干部包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3人、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水务局、宝安区人大常委会、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和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各1人。
李宇东解释说,其中一位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属于市领导,不在深圳市公车改革的范围,仍然配有公车。两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属于区四套班子成员,按照深圳市各区的公车改革方案,区领导可以选择保留公务车或者发补贴,这两名副主任选择了保留公务车。其余7人已按规定每月领取车补。
据记者了解,与会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和坪山新区城建局长两人共用人居环境委的一辆公车。这辆车是该委保留的机动用车。深圳市水务局副局长及光明新区城建局长也是使用的单位保留的机动用车。
作为市直机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两人是向深圳市机关车辆服务中心申请的公车。
除此之外,与会的龙华新区城建局副局长是开的私家车,但其司机的实际身份是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询问,此次用车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与会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刘定安说。
专家观点
公车改革仍需细化
专家认为,10人开会8辆车8名司机,却仍然符合相关规定,说明公车改革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如单位机动用车管理、政府公车服务中心用车申请、相关出差用车规定等。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肖滨说,要防止改革后由于统筹不到位而造成的更多用车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