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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海门2企业7个人将千余吨危险废物随意处置被公诉
【原标题:千余吨危险废物随意处置江苏海门:2家企业7名个人因污染环境犯罪被公诉】
正当产污单位因危险废物无法处理大伤脑筋时,正巧有人以低价为诱饵承诺帮忙处理危险废物,双方一拍即合,多次随意处理危险废物共计1000余吨。近日,由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如皋市宏新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程国栋、江苏天成保健品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魏剑鹏,以及卡车司机徐猛、陈均杰涉嫌污染环境罪,夏六桂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郭傲琪、孙春富涉嫌污染环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在海门市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如皋市宏新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系生产维生素B6粗品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乙醇吸收剂和废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江苏天成保健品有限公司系生产脱氢醋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母液及其物化处理产生的污泥也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可是当地废弃物处理公司能处理的数量远远低于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数量,怎么办?
就在两家企业发愁之际,启东市某公司的业务员夏六桂出现了。夏六桂先后找到宏新医药和天成保健,称能够以低价帮忙处理危险废物。于是,宏新医药分管环保安全的总经理助理郭傲琪与公司总经理程国栋合谋后,以每吨人民币470元至800元的价格;天成保健分管环保安全的化工生产部副经理孙春富与公司总经理魏剑鹏合谋后,以每吨人民币1600元的价格;分别将危险废物交由夏六桂非法转移和处置。
经查实,仅在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夏六桂将上述两家单位的危险废物交由其他人采用卡车运输、倾倒掩埋等方式在如皋市二案镇,以及南通市通州区通洋高速、南通市新坝等地,多次随意处置危险废物共计1147.64余吨,非法获利人民币274万余元。群众举报至通州区环保局,在经过大量调查后,区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至通州区公安局。
经查,现年51岁的夏六桂平时以倒卖废料为生。虽然两家公司对其资质心知肚明,但夏六桂和郭傲琪、孙春富私下约定给予二人回扣,其中,郭傲琪得款28万余元,孙春富得款5.8万余元。
2014年9月1日,根据南通市关于环保案件异地管辖的有关规定,该案经由海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海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3月10日,海门市检察院将两家被告单位和7名被告人向海门市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将择日一审宣判。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