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夫妻 妻子中止妊娠期间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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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一对结婚十余年的夫妻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好不容易妻子怀孕,却因为意外原因导致流产,丈夫为此起诉离婚。近日,伊春红星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为保护妇女权益,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红星某林场农民黄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农历正月6日按农村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十余年二人一直没有生育,经多方治疗,王某终于怀孕,二人关系有所缓和,但是2014年11月16日,王某因胎膜早破流产,夫妻关系恶化,黄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王霞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在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遂依法作出裁定,依法驳回原告黄某的起诉。
作者:张久成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