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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路飙车案两司机被公诉 最高可判6个月拘役
2015年05月05日 15:16:35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法拉利司机于某某

  4月12日凌晨,大屯路隧道车祸现场,涉事两车损毁严重,道路护栏、防护墙等也被损坏。新京报记者浦峰摄

  兰博基尼司机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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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大屯路隧道飙车案”的两名司机唐某某、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朝阳法院已于同日受理此案。

  两人被控故意超速追逐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4月11日21时许,唐某某伙同于某某分别驾驶兰博基尼小型轿车与法拉利小型轿车,在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车内乘客徐某(女,24岁,辽宁省人)腰椎爆裂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于某某拨打电话报警,并与唐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认定上述指控的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及被告人供述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于某某、唐某某在隧道内行驶的瞬间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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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环球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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