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取亡父几百元存款 被要求证明祖父母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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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需要各类的证明,以证明只有自己可以取。听起来像绕口令,但是却是真实发生在成都市民周女士的身上。周女士的父亲上个月去世,留下一张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难题
310元可能不够证明费
2000年,父亲和继母离异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亲周军和自己。上个月,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3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
银行工作人员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妻子、父母、儿女都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周女士的户口簿只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合法继承人,但并不能证明是唯一的。因此,周女士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她是父亲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才能够取走存款。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了30多年的爷爷奶奶也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元至400元。
周女士表示,自己根本无法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这种情况下,她只能找至少5个爷爷的邻居作为人证。然而,要找到5个当时的邻居,在周女士看来几乎不现实。周女士的祖辈如果还在,年纪应该超过了100岁,后代都已经搬了三次家了,当时在成都九眼桥的家早已经拆除,而当时的邻居更无法找到。在周女士看来,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