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环境违法屡禁不止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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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腾格里沙漠污染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污染企业被处罚金50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鲜。2013年云南昆明金沙江小江变“牛奶河”,2014年广东茂名第五中学97名师生吸入受污染空气致身体不适……舆论谴责污染企业的同时,要求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降低环境污染犯罪入刑门槛,公安机关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目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5月1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剧毒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军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今后仍需要完善机制,强化打击力度。
41起部级督办案件全侦破
李军刚介绍说,2014年以来,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41起案情复杂、环境危害较大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
“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侦办的环境污染刑案数量大幅上升。”李军刚说,去年全国共破获环境污染刑案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00余人,均为2013年的6倍多。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公安机关环境执法新职责。公安部会同环保部等五部门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列明23种具体违法情形及案件移送要求、程序等,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李军刚告诉记者,新环保法实施至今,各地已依法对环保等部门移送的200余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中的290余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极大增强了震慑效果。
作者: 来源:云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