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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就《问政·合肥》最新一期栏目中披露的农民工讨薪难、无证施工与噪声扰民、深基坑开挖造成毗邻房屋开裂、进户门设计不合理、小区废旧钢瓶乱丢弃、加气站不执行错峰加气规定等问题,市城乡建委在回访会上一一作出回复,其中,直接将涉及到的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总工程师赵夕来免职,调离原单位,该局办公室主任张齐兵调离原工作岗位。
冷对农民工讨薪
两人遭免职一人调离
霍邱农民工李先奎在2009年下半年带领几个同乡在肥东恒缘时代广场工地做钢筋工,至今该项目还拖欠他3万元。李先奎说他曾多次到肥东县建管局反映,一直被拖延。
4月初,李先奎再一次去肥东县建管局反映问题时,遭遇冷漠对待,该局副局长周之元接待时还在办公桌上练习毛笔字。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李先奎反映的恒缘时代广场项目欠薪及《问政·合肥》栏目组暗访曝光内容属实。
4月7日,李先奎再次来到肥东县建管局,找到副局长周之元,由于周之元不分管农民工讨薪,因此对李先奎的诉求没有处理,也没有转交其他人员处理,只是在写毛笔字。李先奎又电话打给分管此事的总工程师赵夕来,赵也没有明确答复。4月24日,肥东县建管局召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庭燎,责令其先予支付,王庭燎将拖欠李先奎的3万元工资现场发放。
整改和处理意见:责成肥东县建管局1.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制,执行A、B岗管理制度。2.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3.建立工作督查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在此事中涉及肥东县建管局有关人员工作作风问题,肥东县委、县纪委已依纪依规处理。其中:(1)对县建管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2)责成县建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唐永龙作出书面检查,并公开道歉;(3)免去周之元县建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4)免去赵夕来县建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职务,调离原单位;(5)对县建管局办公室主任张齐兵调离原工作岗位。
开发商推迟支付工资督促早日足额发放
山东农民付兰英到长丰县住建局农民工维权办公室投诉,称其丈夫杨德华2014年在半岛一号工地安装门窗,被拖欠工资15000元。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2014年杨德华在半岛一号工地安装门窗,被拖欠工资15000元。4月7日上午,其妻付兰英到长丰县住建局农民工维权办公室投诉,维权办随即与半岛一号建设单位工程部宋华国经理联系,宋华国知情后通知了杨德华用工单位合肥西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宋华国协调,西飞公司赵和生经理答复4月20日前,负责支付所欠的15000元工资。4月13日,赵和生付给付兰英2000元,承诺剩余13000元于4月20日前付清。4月20日,付兰英打电话到县局维权办,说赵和生要推迟到5月20日付钱。维权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人员,督促尽快支付。4月23日上午在半岛一号工程部会议室,维权办现场督促西飞公司赵和生将剩余13000元工资当场发放给付兰英。
整改和处理意见:责成长丰县住建局1.进一步优化维权管理体系,健全维权管理制度,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和工作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2.进一步加大工作效能建设,加快案件处置效率,建立投诉案件快速受理、处理机制。
5月14日,在记者实地回访中,半岛一号工程部经理宋华国表示,目前,半岛一号工地上还有农民工在干活,对后期开工的项目,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到他们的手中。
无证施工扰民一建设工地被全面叫停
蜀山区长江西路辰元小区住户投诉旁边的原溪贝乐城项目无证施工,噪音扰民,市民投诉反映市建设监察大队执法力度不够。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位于蜀山区青阳路与长江西路交口西南角的合肥原溪贝乐城工程,建设单位为合肥原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工程自今年3月3日起多次被周边居民投诉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市建设监察大队现场勘查后,分别于3月3日、4月21日对该工程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完善相关报建手续。至于该工程在停工后又恢复施工的问题,是因为该项目与轨道二号线青阳路站的基坑相连,为确保联体工程结构安全以及施工不对重点民生工程轨道二号线的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经专家论证后建设单位进行了与二号线相邻东北面打隔离桩的施工,为基础工程开工做好准备;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隔离桩施工中对西边邻近的辰元住宅小区基础做好相应维护工作。另据蜀山区政府反映,该工程还担负蜀山区200余户拆迁群众的回迁安置工作,如建设单位能先行做好基坑维护的相关工作,则可为主体施工节约工期,尽早落实该区回迁工作,以缓解拆迁群众多年在外租房之苦。
整改和处理意见:节目录制后,该项目已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委已函告环保部门,待工程开工后将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