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变成“三足鼎立” 莫衷一是求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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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三个要好老的老同学共同寻求致富之路,决定合伙种树,三年的辛苦付出终于换来了收获的季节,却因利益分配发生了矛盾,由“三人合伙”变成“三足鼎立”,不得不付诸法律解决。6月9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庭审结的一起合伙纠纷案件,三方当事人当庭就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1年5月1日,原告齐某与被告刘某、高某在拜泉县赵家屯承包耕荒地合伙种树。三方签订了种树合同,并约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方于2014年5月将树苗出卖,得树苗款94 000元。由于利益分配意见较大,不可调和,三方散伙。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其合伙期间的投入197 426元。二被告认为,三方既然散伙,就应将合伙期间的投入和盈利等清算,不能单一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与三方一起,将合伙期间三方的投入和收入逐项进行清算,本着有利共赢、有亏共担、互谅互让的原则向三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三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谢谢法官这么耐心做工作,不仅解决了我们三人的合伙纠纷,还让我们这几个老同学重归于好!”当事人诚垦地说。
作者:张喜军 汤英莲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