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原公安局长受贿后放走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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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陆丰原公安局长受贿后放走毒贩
陆丰原公安局长受贿后放走毒贩
此案在佛山市中院开审

新华社发
6月30日,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宇铿受贿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涉嫌罪行之一是收受贿赂、帮两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提供假病历和办理取保候审。
公安局长办公室收受翡翠钱款
陆丰市是广东省汕尾市下辖的县级市,因制贩毒品问题突出于1999年和2011年两度被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透露,陈宇铿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共计人民币219万元、港币94万元及两块翡翠吊坠,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令人震惊的是,这位曾身负一方治安重任的公安局长,被指控收受贿赂私放涉毒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8月12日,陆丰市公安局抓获了涉嫌窝藏毒赃的林雄和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蔡文雄。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前,经看守所体检健康状况符合关押条件。
然而,时任陆丰公安局局长的陈宇铿,分别接受吴俊强及许映坤的请托,为林雄、蔡文雄提供虚假的体检病历并办理取保候审,致使二人脱离司法机关侦控。
2011年9月,陈宇铿在其陆丰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收受吴俊强贿送的两块价值31.4万元的翡翠吊坠和许云峰贿送的10万元人民币。在林雄被陆丰市公安局取保候审释放后,陈宇铿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再次收受吴俊强贿送的40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显示,2012年12月底,陈宇铿因害怕事情败露,将收受的20万元人民币及两块翡翠吊坠退回给吴俊强。
庭审中,陈宇铿对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