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原局长贪1500万原判死缓 减刑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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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获减刑,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变更为“无期徒刑”。王纪平是市地税局窝案中级别最高的官员,被法院认定贪污受贿近1500万元,并于2012年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市高院裁定认为王纪平符合减刑条件,将其刑期减至无期徒刑。
伙同家人及朋友贪污受贿
现年66岁的王纪平1974年复员后,从副食店售货员一路升至北京市地税局局长,在任期间率先在全国建成“12366”纳税服务系统,实行发票改革,建立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实现了财税库横向联网,并率先在全国建成电子政务的同城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和高端查询展示平台。2011年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在受贿方面,检方指控其于2002年至2009年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弟弟、儿子等亲属,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
在贪污方面,检方指控称,在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在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贪污1047万元税控密码器加价款。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