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农业部门负责人受贿百万 难工程承包商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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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系统窝案二审宣判,记者今天获悉,该县原分管副县长杨运朝获刑11年的同时,他的两位直接下属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两名下属是陵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王朝山、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线原总负责人杨国崇。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王朝山有期徒刑14年,判处杨国崇有期徒刑13年。
据陵水县检察院指控,王朝山、杨国崇与杨运朝合谋,采取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工程款达277.74万元。同时,王朝山向工程队老板索贿124万元,杨国崇参与索贿118万元。
近年来,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不断出现,而且有上升的趋势,尤其是涉农领域“一把手”腐败问题严重。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