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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以促进检察科学发展为目标,将强化内部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助推作用,使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各项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
将检务督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担任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督察长。分别从政工、案管办挑选一名思想品德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督察员,负责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督察。督察人员有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扣留封存有关材料、当场责令立即纠正违规违纪、责令限期改进、通报批评,有力保证了检务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完善规章制度,构建科学监督体系。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从机构设置、督察范围、督察方式、处理程序、对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的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建立了检风检纪督察机制,对干警是否遵守考勤、廉洁自律、学习、办案等纪律、规章制度,对贯彻执行院党组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目标任务是否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督察;建立了督察结果绩效考核机制,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作风检务督察考核实施办法》,确保督察取得实效。该办法从遵守工作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禁酒令、车辆安全管理、防火防盗、值班值宿以及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责任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量化具体。
点面结合,提升内部监督的覆盖性和针对性.
为提升内部监督的覆盖性,该院将检风检容和廉政建设作为对干警“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将业务督察作为督察重“点”。通过督察纠正干警着装、仪表不端庄,行为、语言不文明,上班、下班不准时等问题,促进干警作风转变,提升检察机关形象;通过督察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不定期对干警八小时内的活动适当进行督察,确保干警廉洁从检。把办案质量督察和诉讼督察作为检务督察的重中之重,主要突出对自侦、公诉、批捕案件的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本地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交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个案监督,以此来提升案件质量,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保障检察权公开透明运行。
明查结合暗访,督察不留死角。
对于检务督察工作,除了正常的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外,该院还采取了不下通知,不打招呼,深入各科(局)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特别是在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将督察工作从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执法办案情况、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拓展到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从而将干警的工作、生活全方位纳入督察范围。定期不定期对酒店、KTV、高档会所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督察,从中发现问题,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反馈及时,切实提升督察成效。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察领导小组都要针对具体的科室、干警,存在的具体问题或苗头、隐患,逐项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要穷尽,解决问题要归零。同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察,避免问题部门落实督察建议不坚决,整改不彻底。跟踪问效,看工作落实了没有,落实到位了没有,效果如何,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的刚性和权威。对整改不彻底、问题未纠正的部门下发书面《检务督察建议书》,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通过检务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实现了干警“零”违纪,办案“零”事故,涉检“零”上访,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