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出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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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通河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察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不断更新现代执法观念。深入学习领会规范司法行为相关文件精神,从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预防冤假错案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执法理念。
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专人审查,科室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审核,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彻底拼弃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观念,防止和纠正法外程序、省略程序等问题,严格落实对有重大影响案件、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制度。对检查出存在程序问题的办案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侦查监督、公诉与反贪、反渎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自侦案件贯彻“全院一盘棋”的观念,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切实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是严格落实防错纠错的各项措施。采取不断改进办案模式、强化对证据的审查、注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报告、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及充分运用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和严格履行案件流程监督管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强化办案责任,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努力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冤假错案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作者:徐剑斌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