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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5年7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高院副院长邹鹏一行三人轻车简从来到大庆高新区法院,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市中院院长于大海、副院长赵亮,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璐璐,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昱及区司法局、劳动监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高新区法院院长何文平及部分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专职调解员代表,以及来自辖区特邀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各调解组织的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高新区法院院长何文平首先做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按照最高院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高新区法院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在调解理念升华、调解主体拓展、调解手段完善、调解方法创新、调解成果扩大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加强载体建设、优化基础环境。深入贯彻落实4月9日“眉山会议”精神,提出了7方面26项具体任务,重点辟建了总面积450余平方米、功能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程序更加完善、负载能力更强的诉调对接中心,形成了“2241”的合理布局;抽调9名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干警组建了专职调解员队伍,依托诉讼辅导室,能动开展诉讼辅导、分流指导和调解组织工作;选任了128名人民调解员、32名行政调解员和41名律师调解员,建立了高素质的专业调解队伍;强化“两个名册”建设,严格标准,吸纳52名调解员和53个调解组织,分别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与之建立起动态、高效的的对接工作关系。二是加强程序控制、优化运行模式。在具体调解方法上,探索建立了包括情景感染法、换位思考法等15种调解方法在内的调解方法体系;总结形成了调解工作“六要”原则,摸索出了快、准、合“三字诀”。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了三个突破,即突破庭审调解局限,纵向贯通,实现调解全程化;突破法院调解局限,横向联动,实现主体多元化;突破传统管理局限,革故鼎新,实现管理规范化。三是加强组织管理、优化保障能力。坚持高位统筹协调,坚持依靠上级指导,坚持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深化调研宣传,坚持依法循序推进调解员有偿服务。近三年来,全院平均有83.6%的民商事案件、89.5%的刑附民案件、71.4%的行政争议和65.2%的执行案件,最终借助调解、和解方式解决,非诉调解成功率最高时达到62.8%,大量的矛盾纠纷被稳控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昱对高新区法院多元化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这项试点工作已经“尝到了甜头”,重点谈了两点感悟:一是经济的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各方面必须全力支持法院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做深、做实、做好,积极动员多方参与,务求实效;二是法院积极推动多元化调解,使结案综合效果不断优化,同时降低了信访案件量。由于自己分管信访工作,对这一点感受颇深。李主任同时建议进一步强化调解机制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调解员队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专业性。同时,通过适时强化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导向。大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璐璐认为,非诉调解为当事人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应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好非诉调解职能,畅通诉非衔接渠道、扩大诉非衔接领域、提升诉非衔接质效。高新区法院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积极参与调解联席会议、下大力气搭建诉调对接平台、依法高效开展司法确认、活化举措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做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她表示今后要与法院进一步加强配合,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他与会人员也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感受和认识,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好非诉调解优势、以多元调解助力信访隐患化解以及调解员选聘、培训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市中院院长于大海在随后的谈话中说,首先对过去几年来高新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表示了肯定,并代表全市法院对参加座谈的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希望与会人员以及社会各界能够一如既往的监督、理解、支持、配合法院工作,合力开创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更新更好的工作局面,共谱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篇章。
在听取全部发言后,省高院副院长邹鹏高度肯定了高新区法院多元化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他用“高”、“新”、“好”三个字概况总结了高新区法院的诉非衔接工作特点。“高”是指建设标准高、组织层次高、人员素质高;“新”是指高新区法院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始终保持创新思维,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好”是指取得的效果好,诸如调撤率、案访比等各项数据和指标,高新区法院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综合反映出多元化调解的实际成效。
围绕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邹鹏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将现有成熟的做法进行分类总结和细化,逐步加以推广,进一步发挥好多元化调解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先期重点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要有新作为,以培训为主要手段,开动脑筋、活化思路、多措并举,切实提升专职调解队伍和各非诉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进行立体式宣传,扩大诉与非诉衔接工作的“知名度”,逐步提升社会认可度,让其成为民众解决日常民事纠纷的习惯性首选;四是要强化联动机制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社区调解组织建设,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实行法官深入社区包点、包片,加强对社区调解工作的指导与联络;另一方面通过邀请调解员旁听案件、参观见习、列席审委会等形式,充分调动其工作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打造多元调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全新模式,全力开创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的更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