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农场男子因醉驾电动三轮车酒驾肇事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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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我们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不能酒驾机动车,也包括“超标”电动车。近日,新华农场就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酒驾肇事事件。
当天下午13点左右,李某驾驶一辆银色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朝阳街与新兴路交叉路口时,因转弯车速过快,三轮车瞬间失去重心,右侧车轮高高抬起,随后翻倒在路口,车前坐着的中年妇女,连同驾驶员李某都被甩出车外,两人重重地摔倒在路面上,事发时过路人比较多,瞬间三轮车发生侧翻让周围居民群众吓了一跳,看到两人翻车,好心群众一起上前相助扶车,并且及时报警对伤者进行施救,接到报警后宝泉岭农垦新华警方立即出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驾驶员说话含糊不清,走路摇摇晃晃,明显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提取其血样及其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送司法鉴定部门鉴定。经检测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是451mg/ 100ml,所骑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属机动车管理范畴)李某属于醉酒驾驶,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当前,电动车数量日趋增多,而这些电动车中,超标电动车占据很大比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超标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喝酒驾驶任何车辆,不要乘坐无保险、无安全保障的危险车辆,要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减少事故的发生。
作者:金志强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