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泰州民政局长钟鸣等人涉罪近期被诉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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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原局长钟鸣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日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分公司原副调研员、江苏省石油集团靖江市石油总公司原总经理陆桂荣(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10万元。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赵凤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原标题:原泰州民政局长钟鸣等人涉罪近期被诉分别获刑)
作者: 来源:最高检网站 编辑:郑通